自己做的伤残鉴定对方不认,起诉后法院会重新鉴定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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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亲妈妈,被邻居撞伤腿,自己花钱做了伤残鉴定,对方不认还威胁说告了法院也不认。我三个月没上班,误工费垫了不少,是不是只能起诉才能重新鉴定?
律师回复
别被对方吓住。你单方做的鉴定,法院确实可能不直接采信,但起诉后法院会委托重新鉴定,你不需要再自己垫钱。对方威胁“告了也不认”更多是施压,只要你起诉,法院启动鉴定程序,他无权干涉。不过,诉讼不是唯一路,对方态度强硬时起诉是打破僵局的办法,但调解或协商也可能行,得看对方愿不愿意谈。误工费这块,你三个月没上班,光说“垫了不少”没用,得有工资流水、医院休假证明、劳动合同这些证据。证据不全,法院可能不支持全额。诉讼有成本,时间、诉讼费、律师费,你单亲带娃时间精力宝贵,先评估损失大小:金额不大,调解更划算;金额大,起诉值得。建议先整理现有证据:事故认定书、病历、你做的鉴定报告、误工证明、医疗票据。然后最后一次正式协商,比如发个微信文字或律师函,明确诉求和证据,给个最后期限。对方还拒绝,就起诉。起诉时在诉状里申请法院委托重新鉴定,法院会指定机构,费用通常败诉方出。另外,考虑申请财产保全,防止他转移财产。伤残鉴定报告保留好,法院不采信也能当初步证据,影响调解时对方心理。对方威胁的话录音或截图保存,能证明他恶意拖延。事故相关证据,比如监控、目击证人、现场照片,也能辅助证明经过。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三年,你受伤三个月,时间够,别拖。如果对方没财产,胜诉也可能拿不到钱,起诉前了解他经济状况,有必要就申请财产保全。对方态度不能决定你权利,证据和法律才是。先整理材料,咨询当地律师评估损失和可行性,再决定是否起诉。别被威胁吓住,但也要理性算时间精力成本。祝早日康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