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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班骑电动车被车撞,单位说不是工伤,没签合同能认定吗
咨询问题
下班骑电动车被车撞了,交警判对方全责,单位说不是工伤让我自己找对方赔,我没签合同只有事故认定书,这种情况到底能不能算工伤?
律师回复
这种情况法律上大概率能算工伤,单位说“不是工伤”多半是糊弄你或者对规定理解有偏差。
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明确写了:上下班途中,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,应当认定为工伤。交警已经认定对方全责,那就等于说你在这起事故里没责任,正好符合条件。
没签劳动合同不是关键,只要你能证明跟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——比如工资流水、考勤记录、工作群聊天记录、工牌这些,人社局都会认。事故认定书是核心证据,一定要保管好原件。
另外,你还可以同时找肇事方索赔,工伤和民事赔偿可以并行,只是医疗费这类项目不能重复拿。具体怎么搭配合算,建议你带上材料找个懂工伤的律师当面聊聊,别自己硬扛。
现在最重要的是抓紧时间:工伤认定申请要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提交,越早越好。单位不配合你可以自己去人社局申请,不用等他们同意。先把证据收齐,尤其证明上下班路线的材料,比如地图截图、门禁记录之类的,别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