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居三年对方不签字离婚,起诉能直接判离并解决探望权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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跟老公分居三年多了,他一直不肯签字离婚,也不让我见孩子,这种情况我能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吗?顺便把孩子的探望权也要回来?
律师回复
可以起诉,分居三年多这个情况对你是比较有利的。民法典里有个规定,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,法院一般就会认定感情破裂,判离的可能性比较大。对方不签字不影响你起诉,离婚不是必须对方同意,法院看的是感情是不是真的没了。
探望权这块,你是母亲,法律上本来就有这个权利,对方不能随便剥夺。就算离婚判决还没下来,你也有权见孩子,他拦着你是违法的。你可以在离婚诉讼里一块儿提探望权的事,法院会一并处理,不用再单独打一个官司。
现在关键是证据。分居的证据要能证明是因为感情不和分的,不是工作或者上学那种。比如租房合同、水电费单子、邻居的证言、聊天记录里提到分居的话,都可以留着。对方不让你见孩子的证据也得有,比如他微信或短信里明确拒绝你的记录、通话录音(注意别违法)、你去探望被拦下来的照片或视频、报警记录或者社区调解的记录都行。
起诉的话,去你或者对方住的地方的基层法院,诉讼请求写清楚:要求判离婚,孩子抚养权或者探望方式(比如每周见一次、寒暑假各一半这种)。如果怕他转移财产或者把孩子藏起来,可以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行为保全。
有一点得提醒你,法院可能会先调解,调解不成再判。如果证据不太够,对方又死活不同意,第一次起诉可能不判离,那就得等6个月再起诉。不过分居三年多这种情况,一般一次就能离成。
最后说一句,婚姻走到这一步肯定心累,但法律上这条路是通的。关键是证据扎实、行动快一点。建议你整理好材料,找当地律师聊一下再启动程序。还有什么具体问题可以再留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