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无故辞退还威胁告我敲诈,该先仲裁还是等着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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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无缘无故把我开了,还威胁说要告我敲诈勒索,我现在是该先去仲裁还是等着他们动手?
律师回复
别等,直接去仲裁。公司威胁你敲诈勒索基本就是吓唬人——你只是主张自己应得的赔偿,既没虚构事实也没要超出法律范围的钱,警方一般都不立案,法院更不会理。拖下去反而可能错过仲裁时效,那才真对你不利。
你干三年多了,试用期早过了,法律规定的试用期最长也就6个月。公司说能力不够,但没提前通知、没书面证据、没给改进机会,这就是典型违法解除。赔偿金至少两个月工资起步,按你工作年限算具体金额。
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,不能直接去法院告,除非仲裁不受理或者结果出来了不满意。你现在协商已经崩了,就赶紧行动:
第一步,去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,主张违法解除的赔偿金。如果公司没签劳动合同,还可以主张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(最多11个月),但三年多了时效可能部分过期,仲裁员会判断。
第二步,申请仲裁的同时,如果担心公司转移资产,可以申请财产保全,不过劳动争议金额不大时保全不一定划算,可以问了当地法律援助再定。
第三步,仲裁结果出来后,不满意的话15天内向法院起诉。
关键是证据:证明劳动关系的工资条、打卡记录、工作群聊天、同事证言都行,没有合同没关系。辞退的证据:如果主管口头说“明天别来了”,想办法录音或事后微信确认一下。公司威胁你的聊天记录、录音、邮件都留着,这能说明对方在吓唬你放弃权利。还有你去找人事谈赔偿的记录——证明你协商过但对方拒绝。
仲裁时效一年,从你知道被辞退那天起算。你已经上个月被辞的,别拖到快过期才行动。要是公司真发什么律师函或传票,别自己乱签字,找律师看。他们要是造谣说你敲诈,影响了名声或工作,你还可以反过来告名誉侵权。
总之,稳住心态,先把工资条和打卡记录理一理,去仲裁委把申请交了。公司折腾来折腾去就是想让你怕,你按流程走,结果基本不会差。实在不放心,带材料找法律援助中心或劳动争议的律师当面聊聊,花不了多少钱就能理清楚。
他们真报警或起诉你,大概率败诉,别被吓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