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咨询
离婚一年后发现前夫转移婚内房产,还能追回吗
咨询问题
离婚一年了,才发现前夫偷偷把婚内一起买的房子过户给他弟弟了,我现在还能起诉要回我那一半吗?
律师回复
这种情况可以起诉追回,但时间窗口比较紧,关键要证明你前夫是恶意转移财产。
离婚后发现的婚内财产转移,法律上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纠纷。民法典规定,一方隐藏、转移共同财产,另一方在发现后三年内可以起诉要求再次分割。你才离婚一年,诉讼时效基本没问题。
问题在于房子已经过户给他弟弟了,这就涉及“第三人”的问题。如果你能证明弟弟当时知道这是婚内财产,或者过户价格明显不合理,法院有可能撤销过户、追回房子。但如果弟弟是善意取得,比如他付了合理对价、并不知情,那追回房子的难度就大了,你可能只能要求前夫折价赔偿你那份。
核心就看两点:前夫是不是恶意,弟弟是不是善意。你手上有哪些证据?比如购房合同、付款记录、产权证这些能证明房子是婚内买的;还有过户材料,像过户合同、转账记录,看看是不是低价转让或者直接赠与。最好去不动产登记中心调一下档案,查清楚过户时间、价格。
另外,如果前夫和弟弟有聊天记录、录音什么的,能证明他们商量过转移的事,那就更有利了。
时间上别拖,尽快起诉,同时申请财产保全,把房子查封,防止弟弟再转卖或抵押。如果证据不够硬,可以先谈,要求前夫折价补偿你份额,谈不拢再走诉讼。
这类案子涉及婚姻、房产、合同撤销几个领域,建议你带着现有材料找律师评估一下证据链,看要不要做保全。有需要的话,我们可以推荐擅长婚姻财产纠纷的律师帮你分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