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公司口头辞退没书面通知,还能要赔偿吗
咨询问题
公司说我干活慢,让我第二天不用来了,也没给我书面通知。现在都三个多月了,公司反过来告我自动离职。我还能要到赔偿吗?
律师回复
你这种情况,大概率是能要赔偿的,关键是得证明是公司让你走的,不是你主动不干的。
公司说你“干活慢”就让你第二天别来,这属于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。按法律规定,公司要拿“不胜任工作”说事辞退你,得先培训或者调岗,还不行才能解除。你这边明显没走这些程序,那就可能构成违法解除。
公司反过来告你“自动离职”,这招挺常见的,就是想推卸责任。但“自动离职”得证明你有主动走的意思,比如写了辞职信或者连续旷工。你被口头通知“别来了”,这可不算自愿。
拖了三个多月,仲裁时效你倒不用太担心,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一年,从你知道被侵害那天算起。你现在还没超,但越拖证据越难搞,公司也可能借这段时间搞小动作。
赶紧整理证据:主管让你“第二天别来”的聊天记录、录音(如果当时有录)、邮件,或者能证明这事的证人证言。打卡记录只能证明你之前正常上班,不能直接证明辞退。
尽快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反申请,主张违法解除的赔偿金(工作每满一年赔两个月工资,不满一年按一年算)。要是公司已经申请仲裁了,你就在答辩期内提反请求,别拖到开庭才说。
如果公司没给你交社保或者欠工资,可以一并主张。这些也能侧面说明公司管理不规范,对你有利。
可以考虑先跟公司协商,但别轻易签任何“自动离职”或“自愿离职”的协议。要是公司愿意给补偿,得写清楚是“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”或“赔偿金”,别含糊其辞。
核心证据就是证明公司主动让你走的记录,微信聊天、短信、通话录音(注意合法性,别偷偷录)、证人证言都行。同事的聊天记录里要是提到“主管让你别来了”,截屏保存,请同事出庭作证。
辅助证据:打卡截图、工资发放记录、工作群聊天记录,证明你一直在正常上班,没有主动离职的意思。
程序上,公司有没有发过《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》?没有的话反而是他们不合规的证据。如果事后补发,一定核对日期和内容,别轻易签字。
仲裁时效虽然没超,但你要是一直没动静,公司可能说你“默示同意解除”或“消极应对”。建议收到仲裁通知后15天内交答辩状和反申请,别拖。
证据不足的话,单凭口头说,仲裁委可能采信公司的说法。这时候可以申请调取考勤记录、监控录像(如果还有),或者请同事出庭作证。
万一仲裁赢了,公司没钱或转移资产,你还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。建议仲裁阶段就申请财产保全,冻结公司账户或查封资产。
被公司突然辞退还反咬一口,心里肯定不好受,尤其是还得上班带孩子。但别慌,法律对这种情况的保护挺明确的,关键是抓紧时间把证据理清楚,尽快启动仲裁程序。要是觉得麻烦,找个律师帮你梳理证据和写申请书也行。有问题随时再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