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事故对方不认伤残赔偿,自己花钱做鉴定有用吗?
咨询问题
我爸被车撞骨折了,对方只赔医药费,不认伤残,我们自己掏钱做鉴定有用吗?怕做了对方不认,不做又打官司吃亏。
律师回复
这种情况确实挺常见的,保险公司一般都会按最低标准处理,能省就省,不会主动帮你启动伤残鉴定流程。但你放心,自己花钱去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做鉴定,完全没问题,法律上允许这么干,不是非得法院或对方委托才行。
伤残鉴定这东西,是算残疾赔偿金、精神抚慰金这些大头赔偿的依据,你不做,法院也没法确定赔多少。对方不认没关系,只要鉴定机构资质正规、程序合法,法院大概率会采信。到时候对方要是不服,他们得自己申请重新鉴定,还得先掏钱,成本反而上去了。
鉴定时机要注意,骨折一般建议出院后3到6个月,等病情稳定再做。你爸出院快一个月了,走路还一瘸一拐的,基本符合“伤情稳定”条件,可以先去咨询鉴定机构,确认具体时间。
协商这条路走不通了,对方态度硬,那就只能起诉。自己做完鉴定,手里就有硬证据了,直接去法院要求赔医药费、伤残赔偿金、护理费、营养费、误工费这些。起诉时还可以申请财产保全,查封对方车辆或冻结保险额度,防止他转移财产。
第一步,先把所有医疗记录收好——入院记录、手术记录、出院小结、片子、医嘱、费用清单,这些是鉴定的基础。
第二步,上你爸户籍地或事故地的省级司法厅网站,查有“法医临床鉴定”资质的机构名单,挑一家打电话问清楚材料、费用(一般几千块)和预约时间。
第三步,鉴定前跟机构确认要不要本人到场,要不要交警的事故认定书。做完拿到《司法鉴定意见书》。
第四步,整理好鉴定书、医疗票据、交通费票、误工证明这些,去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。
另外提醒几件事:所有医疗费发票和病历原件别丢,别交给对方。收集你爸的误工证明、护理人员收入证明、打车或救护车票据。拍点他走路不方便、拄拐杖的视频照片,留作证据。跟对方和保险公司沟通的微信记录、通话录音(注意别违法)也存好,证明他们拒绝协商。
诉讼时效是三年,从出事那天算,快一个月了,别拖太久。鉴定时机如果太早,可能被质疑,最好先问鉴定机构。还有,如果对方车险买得少或者他个人没啥财产,胜诉后也可能执行不了,起诉时申请财产保全能降低风险。
总的来说,自己花钱做鉴定值,主动权在你手里。虽然多几步,但比干等着强。赶紧行动吧,别拖着。要是后续需要,也可以拿材料找律师捋一捋赔偿项目和诉讼策略。祝你爸早日康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