试用期被口头辞退没有书面通知还能要赔偿吗
咨询问题
刚入职一个月,还在试用期,主管口头说我不合适让我走,没给书面通知也没开离职证明,这样还能要赔偿吗?
律师回复
这种情况公司很可能要赔你钱,但关键得证明是公司让你走的,不是你自己不干了。试用期不是公司想开就开的,法律上他们得证明你“不符合录用条件”——比如有明确的录用标准、提前告诉过你、你确实没达到。光口头说“不合适”可不够,那算违法解除。
口头辞退效力很弱,公司不给书面通知、不出离职证明,反而说明他们心里没底,知道程序不合法。你现在最要紧的是固定证据:打卡记录、和主管的聊天记录、录音(别剪辑)、工作群记录等,证明你一直在正常上班,突然被赶走。
赔偿怎么算?如果认定违法解除,你可以要双倍赔偿金。你入职一个月,按半个月工资算补偿金,再乘以2,大概就是一个月工资。钱不多,但这是你的权利。
建议你先找公司要书面解除通知和离职证明,发微信或邮件留痕,明确说“请公司出具书面解除通知,否则视为违法解除”。他们拒绝的话,这本身就是证据。协商不成,赶紧去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,不收费,流程简单,自己也能办。仲裁时效是一年,你刚被辞退,时间完全来得及,别拖。
证明劳动关系需要工资条、打卡记录、工作群聊天、同事证言等。证明被辞退主要靠录音、微信聊天记录这些。如果公司事后编借口说你能力不行,你可以拿工作成果反驳。
有个风险得提醒你:口头辞退最难证明。如果一点证据都没有,公司可能反咬说你旷工或主动辞职,那赔偿就悬了。另外,就算仲裁赢了,公司没钱或跑路,执行也有难度,但小公司通常还在运营,可以申请法院查封账户。
先别急,把证据收好,按步骤走仲裁,大概率能拿回赔偿。碰到具体问题再问律师也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