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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婚后对方不让我见孩子,还威胁送走,如何维权
咨询问题
我离婚后孩子判给他爸了,现在他再婚了,新老婆不让我见孩子,还说要送走孩子,我该怎么办?
律师回复
这种情况确实让人憋屈,但你得冷静。探望权是你的法定权利,民法典写得清楚——不直接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权,另一方有配合的义务。他再婚或者他老婆什么态度,都不能成为不让你见孩子的理由。
关键是要留证据。你们之前沟通的微信、短信,他明确说“不让见”“送走孩子”这些内容,一定要截图保存。如果居委会调解过,把调解记录或者证明也留好。还有,你按约定时间去接孩子被拒的话,拍个视频或者找邻居作证,这些都能用上。
下一步,直接去法院起诉,要求明确探望方式,比如每周接走、假期一起过。别怕诉讼周期长,一般3到6个月,但你可以申请“先予执行”——就是法院在判决前先让他配合你见孩子,防止他把孩子送走。如果判决了他还不配合,法院可以罚款、拘留,甚至考虑变更抚养权。
他要是真把孩子送老家,长期交给老人带,那你可以另案起诉变更抚养权,说他没尽到直接抚养的责任,不利于孩子成长。
最后提醒一句:别自己硬来,强行抢孩子反而让你被动。走法律程序,虽然慢但稳妥。建议你尽快找当地律师,把证据理一理,早点立案。如果经济困难,可以申请法律援助。争取早日稳定见到孩子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