单位不认工伤,我自己算的赔偿项目对吗,能要到哪些钱?
咨询问题
你好,我在工厂上班被机器砸了脚,单位说是我自己不小心,不给报工伤。我自己算了一下医疗费、误工费这些,不知道对不对,到底能拿到哪些赔偿?
律师回复
你算的方向没错,但工伤赔偿不是自己随便加一加就行的,项目很可能漏掉,而且单位不认工伤,你得先走法律程序确认工伤,不然后面赔偿全没着落。
工伤认定这事,主动权不在单位手里。你或者家属可以在受伤那天起一年内,自己去当地人社局申请,这是法律给你的权利,单位说“不认”没用。
赔偿项目法定,主要包括:医疗费、住院伙食补助、停工留薪期工资(就是养伤期间工资照发)、护理费、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。如果你以后离职,还有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。你算的很可能漏了停工留薪期工资和伤残这块。
单位说你“不小心”,这个理由在法律上基本站不住脚。工伤是“无过错责任”,只要不是故意自残或犯罪,就算操作失误也算工伤。
拖下去对你没好处。工伤认定一年时效,过了就彻底没机会了,而且越拖证据越难找,单位还可能转移资产。
现在第一步:赶紧收集证据,去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。需要材料包括:劳动合同、工资条、考勤记录、工牌这些能证明劳动关系的;医院的诊断证明、病历、出院小结;工友证言;现场照片或视频。
第二步:如果人社局认定工伤后单位还不赔,就去劳动仲裁,要求支付全部赔偿。仲裁免费,不请律师也能立案,但建议先问问当地法律援助中心。
第三步:仲裁不满意再考虑法院诉讼,但大多数工伤纠纷仲裁阶段就能解决。
第四步:要是怕单位转移资产,可以在仲裁或诉讼时申请财产保全,查封单位银行账户或设备。
证据方面:没有劳动合同,可以用工资转账记录、考勤记录、工友证言、工作群聊天记录代替。受伤证据要完整,包括监控、急诊记录、手术记录、复查病历,别只留一张诊断证明。单位拒绝申报的聊天记录、录音、短信都存好。所有医疗费、交通费、买拐杖的发票都留着,都是赔偿依据。
两个风险提醒:一是时效,受伤一年内必须申请工伤认定,过期就彻底没权利了。二是执行,就算赢了,如果单位没钱或注销了,可能拿不到钱,所以单位经营不好就尽早申请财产保全。
工伤维权是麻烦,尤其是你还要照顾家里,但拖下去更难。先集中精力把工伤认定递上去,这是最关键一步。后面材料怎么准备、认定被驳回了怎么办,可以再找律师细聊。希望你能尽快拿到赔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