儿子在物业公司加班两年没加班费,辞职快一年还能告吗
咨询问题
我儿子在物业公司干了两年,天天加班,从来没给过加班费。他辞职都快一年了,现在还能告吗?是不是已经过期了?
律师回复
能告,但时间确实很紧,得抓紧。加班费能不能要回来,关键看两样:一是有没有加班证据,二是仲裁时效过没过。
劳动仲裁的时效一般是一年,从你知道权利被侵害那天开始算。你儿子辞职快一年了,如果公司一直没给加班费,这一年很可能从他离职那天就开始算了。现在接近临界点,不能再拖了,得马上行动。
加班费属于劳动报酬,司法实践里,如果公司有考勤记录、工资单,或者你儿子能拿出加班聊天记录、工作群通知、打卡截图、证人证言这些,仲裁和法院一般都会支持。但要是光说“天天加班”,拿不出东西,那就很难认定了。
物业公司推给个人是常见套路,法律上公司是独立法人,物业经理个人不直接担责,但公司必须为员工的加班买单。对方态度强硬反而说明他们心虚,别被吓住。
你现在该做的:
第一步,赶紧整理证据。翻出所有能证明加班的东西:微信工作群通知、加班打卡记录、工资条(看看有没有加班费项目)、考勤表照片、同事证言(最好有书面或录音)、你儿子和公司沟通过的聊天记录或录音。
第二步,马上去申请劳动仲裁。去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,带上申请书和证据副本。时效快到了,别犹豫,哪怕先立案再补材料也行。
第三步,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或者公司不履行,再考虑去法院起诉。但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,必须先走仲裁。
加班证据是核心。你儿子的打卡记录、工作群在非工作时间发的任务、加班时的邮件或聊天记录、甚至照片视频都能用。如果公司有考勤系统,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要求公司提供考勤记录——公司有义务保存两年内的考勤,他拿不出来反而对你们有利。
证人证言也很重要:找还在职或已离职的同事,愿意出庭或写书面证言,证明你儿子确实长期加班。
风险也要清楚:时效风险最大,如果仲裁委认定离职超过一年才申请,可能直接驳回。所以必须抢在一年内提交。证据不足风险也有,光靠口头陈述,仲裁或法院可能不支持。执行风险呢,如果公司名下没资产或已注销,赢了也可能拿不到钱,但物业公司一般有固定经营场所,风险相对可控。
这事儿别拖了,越拖越被动。建议你儿子尽快去当地劳动仲裁机构咨询,带上材料,先立案再说。就算最后结果不理想,至少争取过,不憋屈。如果需要,也可以找专业律师帮忙梳理证据和写申请书,省心一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