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摆摊攒的10万借给前夫认识的物业经理,离婚时算共同债务吗?
咨询问题
我之前摆摊攒了十万块,借给前夫认识的一个物业经理,现在人跑了,钱也没了。这钱是离婚前借的,离婚的时候能算我们的共同债务吗?
律师回复
先别急着把这事往“共同债务”上靠。你这笔钱是借出去,不是欠别人钱,性质是债权,不是债务。哪怕是在婚内借的,也不自动变成夫妻共同债务。这钱是你摆摊挣的,借的时候也是你出的钱,那这笔债权基本就是你的个人财产,离婚时你主张归你个人,或者要求对方配合追讨,都说得过去。真正的麻烦在于怎么把钱要回来,而不是纠结算不算共同债务。
现在人跑了,又没借条,最现实的问题就是证据和时效。你手上有没有转账记录?微信、支付宝、银行流水都行,聊天记录里他是否承认过借钱、有没有说过“过阵子还”“再宽限几天”这类话?这些都能当证据。身份信息也得想办法摸清,光有名字和电话法院不好立案,能拿到身份证号和地址最好,查不到就委托律师去调。
诉讼时效也得盯着,拖了一两年,对方如果拿这个说事,你就很被动。赶紧在微信或短信里催一次,只要他回复“会还”“别急”之类的话,时效就可能重新算。要是他否认借钱,或者说钱是赠与、合伙什么的,你又拿不出凭据,那这钱基本就悬了。
另外,他说自己离职、是个人行为,那你追偿的对象就是他本人,别指望物业公司替你买单。但你也可以保留他在物业上班的痕迹,比如穿工服的照片、物业回复的记录,至少能佐证你们是怎么认识的,方便找人。
如果决定走法律程序,起诉前或起诉时最好申请财产保全,查查他名下有没存款、车、房之类的,先冻住。人已经联系不上,动作慢了就算赢了也执行不到钱。离婚那边,你只管主张这笔债权是你的个人财产就行,跟追债是两码事,别混在一起等着离婚案来替你解决。
说白了,现在最要紧的是趁人还没彻底消失,把证据和时效这两件事稳住。你辛苦挣的钱,不甘心很正常,但别靠情绪去闹,去他单位堵人反而容易惹麻烦。可以找个处理过债权和离婚交叉问题的律师当面聊聊,把细节捋清楚再决定怎么弄。法律上能不能赢,说到底还是看你手里攥着多少硬东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