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脚还没好利索呢,单位说停工留薪期到了就不管了,只发了两个月生活费,这合法吗?我手里只有银行流水和病历,还能接着要工资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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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脚还没好利索呢,单位说停工留薪期到了就不管了,只发了两个月生活费,这合法吗?我手里只有银行流水和病历,还能接着要工资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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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种情况挺常见的,单位自己说了算“停工留薪期到了”就停工资,很可能不合法。停工留薪期多长,得看你的伤情和医生怎么说,不是单位拍脑袋定的。你脚肿没消,复查说还得休养,那实际恢复期可能比两个月长很多。这段时间里,单位应该按你受伤前的原工资发,不是发什么“生活费”。两个月的基本生活费,多半低于法定标准。
没有工资条不用慌。银行流水能证明你之前的工资水平,病历和复查记录能说明你还在治疗,这些是关键证据。调解通知都来了,说明事情已经摆上台面,正好是你提要求的时候。
第一步,赶紧申请劳动能力鉴定,让专业机构判断你的停工留薪期该不该延长。这步很重要,鉴定结果直接决定单位要不要继续发工资。
调解的时候,明确提出:要求单位按原工资标准补发第三个月开始的工资,还有后续治疗费。单位要是赖着不给,就去劳动监察投诉,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。仲裁不收费,流程也不算慢。
证据方面,把病历、诊断证明、复查记录都收好,特别是有医生建议继续休养的那些。银行流水整理一下,标出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,算清楚该发多少。跟单位的聊天记录、通话录音(注意合法性,最好提前说一声)也留着,免得对方翻脸不认。
时效上,劳动仲裁一般是一年内,你刚收到调解通知,时间还够,但别拖着。如果单位说你能干活了,而你病历不全,鉴定可能吃亏,建议调解或仲裁前再补一份近期复查记录。
万一单位经营困难,就算仲裁赢了,执行也可能费劲。留个心眼,看看单位资产情况,必要时申请财产保全。
脚伤没养好就停工资,确实憋屈。但法律上你有底牌——停工留薪期有程序可走,工资标准有法可依。先稳住,把鉴定和证据弄扎实,调解时把诉求说清楚。单位再推,仲裁也够用。安心养伤,一步步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