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动辞职后公司拖着不给离职证明和赔偿金,人事和领导互相推怎么办
咨询问题
领导天天找我茬,逼我自己走人。我实在受不了,就主动辞了。现在公司拖着不给离职证明,赔偿金也不提,人事和领导互相踢皮球。我该先找谁要?
律师回复
这事儿你别在人事和领导之间选,他们推来推去,说到底都是公司的事。你直接盯住公司就行。
首先,离职证明是公司必须给的,跟赔偿金是两码事。拖了一个月不给,已经违法了。赔偿金这块,关键看你辞职算不算“被迫解除”。如果你能证明领导天天刁难、安排超负荷工作,甚至当众骂人,那你的辞职可以算被迫,公司就得给经济补偿。证据是硬道理——聊天记录、录音、考勤这些,能证明领导在逼你走就行。
建议你两条路同时走:
1. 离职证明的事,打12333或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,这个快,一般一个月内能解决。
2. 赔偿金的事,必须走劳动仲裁。去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,时效是一年,你刚辞一个月,来得及,但别拖。
证据先收齐:辞职信、领导刁难的记录、公司拒开证明的推诿回复。如果都是口头说的,事后发个微信确认一下,比如“刚您说领导没批离职证明,具体原因是什么?”这样能固定事实。
仲裁立案后,如果公司愿意调解,你可以权衡一下:急着要离职证明去新工作的话,可以接受只拿证明、放弃部分赔偿;公司态度硬,就坚持仲裁,但得做好等几个月的准备。
另外,主动辞职的风险在于,如果你拿不出被迫解除的证据,仲裁可能认定你是自愿走的,公司就不用赔钱。所以证据是命根子。如果公司经营状况不好,赢了仲裁也可能拿不到钱,建议先查下公司有没有涉诉或注销记录。
别被他们推来推去吓住,先固定证据,再走监察和仲裁,基本能解决。实在没底,找个当地律师聊一下,别拖太久。
你工作两年多,补偿金大概是两个月工资,好好算算,别漏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