没签合同被以试用期不合格辞退能要赔偿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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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餐厅干了四个月,没签合同,经理说试用期不合格让我直接走,一分钱不给。这种情况能要赔偿吗?
律师回复
你这个情况,法律上是有依据的,先别慌。关键点在于:你虽然没有签合同,但实际干了四个月,已经构成了事实劳动关系。经理拿“试用期不合格”说事,但法律对试用期有硬性规定——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,试用期最长一个月。你都干了四个月了,早过了试用期,这个理由站不住脚。而且,单位说你不合格,得他们拿出证据,比如明确的考核标准、你没达标的记录。拿不出来,就是违法解除。
另外,没签合同本身也有问题。法律规定,超过一个月没签合同,从第二个月起可以主张双倍工资。你干了四个月,可以要第二、三、四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。加上违法解除的赔偿金——工作不满六个月,赔偿金是半个月工资的两倍,也就是一个月工资。
现在最重要的是收集证据。能证明你在这家餐厅工作过的材料,比如工资条、银行流水、微信转账、考勤记录、工作群聊天、工牌、排班表,甚至和经理的谈话录音(注意别违法),都要尽量留好。同事的证言也有用,但最好能找到愿意出庭或写书面证言的。
拿到证据后,先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,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。仲裁是免费的,也是解决这类问题的常规途径。如果仲裁结果不理想,再考虑起诉,不过时间会长一些。
最后提醒一下,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,从你被辞退那天开始算。别拖太久,尤其是双倍工资这块,各地仲裁机构对时效的理解可能有差异,越早申请越稳妥。如果餐厅经营状况不好,担心执行难,可以考虑在仲裁时申请财产保全。
你先理一下手头的材料,不行就去当地劳动监察或找个律师咨询一下。别因为对方态度强硬就放弃,法律上你是占理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