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咨询
口头辞退不承认,有报警记录和伤情照片能告赢吗
咨询问题
经理口头说让我走,还推了我一把,我报警了,有淤青照片。现在他不认账,说是我自己走的。我手上这点东西能打赢官司吗?
律师回复
你这个情况确实挺典型的,很多公司辞退员工都是口头说一句,事后又不认账。你手里有报警记录和伤情照片,这比光靠嘴说强不少。关键不在于证明他当时说了“你被开了”,而是要让仲裁或法院看到“公司实际上已经把你赶走了,不再让你上班了”。
报警记录如果能证明你当时说的是“被经理口头辞退后发生推搡”,那就能和伤情照片串起来。照片最好有连续拍摄的,比如当天、第二天,保留原始文件别删,能显示时间。如果有医院诊断就更好了。
公司说你是自己走的,那他们得拿出证据来,比如你签的离职申请或者交接单。如果他们拿不出来,就看他们有没有后续动作:比如停发工资、取消门禁、不安排工作——这些都能反证是公司不让你干了。
你现在最要紧的是赶紧固定证据。报警回执、照片、和经理或公司的聊天记录、通话录音(注意别诱导对方说话,正常沟通就行)。另外,发个EMS给公司,要求他们书面说明你的劳动关系状态,保留好快递底单。
劳动监察那边也可以去投诉一下,他们调查的记录也能当证据用。仲裁时效是一年,从你被辞退那天算起,别拖太久,万一公司反过来告你旷工就麻烦了。
你这些证据虽然不算完美,但比很多人只有口头陈述要强。找个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或者劳动法律师帮你捋一捋证据链,别自己硬扛。法律上能帮你看到路,但真正走通还得你自己先迈出那一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