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婚时垫付的购房首付款只有转账记录能要回吗
咨询问题
离婚后我垫了新房首付,当时口头说半年还,现在对方翻脸不认,说钱是赠与。我只有转账记录,这钱还能要回来吗?
律师回复
能要回来的可能性有,但确实不太好弄。关键就一点——你得让法院相信这是借款,不是白送的。
光有转账记录,只能证明钱给了,证明不了是借的还是送的。这个缺口得靠其他东西补上。比如你们当时口头约定的时候,有没有第三人在场?事后对方在微信、短信里提过“还钱”或者“再等等”之类的?哪怕一句“最近手头紧,晚点给你”都算。
法院一般会看双方的经济情况、钱用在哪儿、事后怎么沟通的。如果对方能拿出证据说你当时说过“不用还”,那你确实被动。但反过来,你能拿出点间接证据,比如聊天记录、录音(注意合法性),或者证人愿意作证,那就有戏。
建议你先整理一下手头所有能用的东西。另外,可以委托律师发个律师函,给对方一个最后期限要求书面确认钱的性质。对方要是回函里否认是借款,那函件本身也能当证据用。
如果对方已经拉黑失联,别犹豫,尽快起诉,同时申请财产保全,查封他名下的房产或存款,防止转移资产。诉讼时效三年,从你们约定的还款日起算,别拖超了。
起诉的话,优先走“民间借贷”纠纷,实在不行再考虑“不当得利”作为备选。不当得利这条路风险大一点,但也不是完全没机会。
总之,证据越全胜算越大。建议你找个律师当面聊聊,看看手里的线索够不够,再决定怎么走。法律咨询能帮你理清风险,但最终怎么选,得你自己权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