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愿放弃社保后还能要求公司补缴吗
咨询问题
我之前签了个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,现在想让公司补缴,公司说签了字就是自愿的不给补,我还能要求他们补吗?
律师回复
能要求补。你签的那份“自愿放弃”协议,法律上基本是无效的。社保是国家强制要交的,不是你和公司能商量着说“不要”的,法律上这类约定违反强制性规定,作不了数。公司拿这个理由搪塞你,站不住脚。
你现在要的是补缴,不是要赔偿。补缴走的是社保局或者税务局的稽核、劳动监察的路子,法院一般不直接管补缴,除非你是因为没缴社保造成了实际损失,比如医疗费报不了、退休金少了,那才能去法院主张赔偿。
第一步,先翻翻手头的材料。工资条、银行流水、考勤记录、工作群聊天记录、工牌、同事证言都行,关键是能证明你在这家公司上过班、领过工资。你签的那份协议,如果能找到,也别扔,反而能证明公司当时确实想规避责任,对你有用。
第二步,带上这些材料去公司所在地的社保局或者税务局(现在社保费归税务收),直接投诉举报,说公司没给你交社保。他们有权责令公司限期补缴。
第三步,如果社保局那边推不动,或者公司不配合,再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,他们也能查。
最后,要是行政途径都走不通,可以考虑申请劳动仲裁。但注意,仲裁的时效一般是1年,从你知道权利被侵害那天算起。你现在情况比较明确,别拖着。
另外提醒一下,行政投诉补缴一般没有严格的时效限制,但如果你要仲裁主张损失,离职后1年内必须提。还有,如果公司经营状况很差,快倒闭了或者已经注销了,就算社保局责令补缴,也可能执行不了。这点你得心里有数。
建议先走行政投诉,成本低、见效快。实在不行,带着材料去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或者找个律师当面聊聊,具体怎么操作他们能给你指点。别因为委屈就拖着,这事儿现在处理不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