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开了个小超市,临时找个人帮忙搬货,没签合同,结果他滑倒了骨折了,现在他家属要我赔十几万,这算不算工伤啊?我到底该不该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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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开了个小超市,临时找个人帮忙搬货,没签合同,结果他滑倒了骨折了,现在他家属要我赔十几万,这算不算工伤啊?我到底该不该赔这么多钱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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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事儿挺让人头大的。先给您吃颗定心丸:严格来说,这不属于《工伤保险条例》里那种工伤,因为您找的是临时搬货的,不是签了劳动合同的员工,法律上大概率认定为劳务关系或者雇佣关系,而不是劳动关系。但别高兴太早——虽然不算工伤,您作为雇主,该承担的责任可能也跑不掉,具体赔多少,得看双方谁有过错、过错有多大。
举个例子:他滑倒,是因为您超市地面湿滑、货物堆得乱、没放警示牌,那您这边责任就比较重;要是他自己穿拖鞋、不注意脚下,或者搬货姿势不对摔的,那他自己也有责任,可以减轻您的赔偿比例。总之,不是家属要多少就给多少,得按法律标准算。
十几万听起来吓人,但您别慌。骨折如果伤得重,比如构成伤残等级(十级最常见),加上医疗费、误工费、护理费、后续康复费,算下来几万到十几万都有可能,具体要看当地赔偿标准和伤情鉴定。您没买雇主责任险之类的保险,这笔钱得自己掏,所以家属直接找您要也正常。
您现在最要紧的,是稳住局面。别一口答应赔十几万,也别直接拉黑不理——可以先表达关心,说“我先了解下情况,咨询下专业人士,再跟您商量”。避免吵架,越吵越被动。
然后抓紧做几件事:第一,找证据。监控录像(如果有的话)赶紧存好,目击者电话记下来,您跟家属的聊天记录别删,最好再有您付他工钱的转账记录或收条,证明是临时雇佣。第二,跟家属协商时,先垫一部分医疗费(一定要留单据),然后根据伤情和过错比例谈个总数。谈不拢就找社区或街道调解委员会,比打官司省钱省时间。
要是对方非要起诉,您也别怕。法院会委托鉴定,最后判的金额一般比家属要的低。您可以在法庭上主张对方自己也有疏忽,减轻责任。
最后提醒两点:一是诉讼时效是三年,从出事那天算,别拖太久;二是证据很重要,万一监控没了、证人找不到了,您可能得扛全责。如果心里没底,花几百块找个当地律师聊聊,帮您算算合理赔偿区间,比瞎猜强。您是单亲妈妈开店不容易,别因为害怕就乱答应,也别硬扛,理性处理才能少亏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