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咨询
公婆出资首付离婚时算赠与还是债务,能分割吗
咨询问题
公婆出了30万首付帮我们买房,现在离婚,对方非说这钱是给我个人的赠与,没借条只有转账记录,这个能算共同债务吗?
律师回复
这个事儿确实挺常见的,先别慌。这笔30万能不能算共同债务,关键看公婆当时有没有明确说是借的,或者你们夫妻俩有没有一起还钱的约定。如果公婆从来没提过还钱,离婚时才拿出来说,法院一般会倾向认定是赠与,尤其是房子登记在你们双方名下的话,更可能算是对你们夫妻俩的赠与,不是给你一个人。对方说是赠与给你个人,那他得拿出证据,比如聊天记录、录音什么的,证明公婆当时说过“这钱是给儿媳的”。光靠转账记录,只能证明钱转过来了,证明不了是借还是给。
你现在要做的是赶紧把证据收一收:转账记录去银行打带公章的明细,和公婆、前夫的聊天记录、短信都截图保存,特别是能证明他们没说过是赠与的内容。如果公婆以前催过还款,或者你们还过钱,哪怕一次,那更是铁证。另外,房产证、购房合同也复印好,证明这钱和房子有关。
还有,对方态度强硬,小心他转移房产或存款,建议你尽快申请财产保全,把房子冻住,免得赢了官司拿不到钱。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诉讼时效一般是离婚后一年内,你已经快半年了,得抓紧。诉讼的时候,重点跟法官说这钱是买婚房的,属于夫妻共同生活支出,就算认定为赠与,也该是给你们俩的,不是你个人的。
这事儿有争取空间,但时间紧,建议你早点找个擅长婚姻家事的律师,把材料给他看看。早点动手,主动权就大一点。希望你能顺利解决,早点翻篇。